(招标编号: CHDTDZ102/16-QT-14)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金钱公路1328号 一、招标条件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2018-2019年度1-4号机组运行管理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8-2019年度1-4号机组运行管理承包项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应在4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部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具有9E或9F燃机及以上机组设备运行维护业绩或运行技术指导等相关业绩,近5年业绩不少于2项,且运行中未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5.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12 09:40到 2018-11-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12 09:40 到 2018-11-16 17:00 |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1-4号机组运行管理承包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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