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长滩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减温减压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内蒙古长滩发电有限公司2×660MW工程,系新建煤电一体化火电项目,电厂选址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煤田长滩露天煤矿井田范围内,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
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内蒙古长滩发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融资建设
工程规模: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
投产日期:本期工程于2018年8月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一号机组计划于2020年12月投产;二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2月投产。
三、招标方式与范围
3.1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
3.2 说明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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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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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温减压器 |
1、主厂房采暖用减温减压器,两台机组共1台。2、燃油吹扫伴热用减温器,两台机组共1台。3、磨煤机消防用减温器,两台机组共2台。4、轴封用用减温器,两台机组共2台。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4.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格和能力。
4.3 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4 如标的物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应提供证书。
4.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
4.6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至今,下同)应具有:三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所供减温减压器成功投运业绩,并在安装、调试中及投运后未发现设计缺陷及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同时必须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一律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把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4.7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照常上班,逾期不再接受)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