楮岛、滨海、昌邑二期风电场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楮岛、滨海、昌邑二期风电场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楮岛、滨海、昌邑二期风电场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与安装。
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昌邑风电场二期33台苏司兰风机、滨海风电场33台苏司兰风机、楮岛风电场24台上海电气风机振动状态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升级、数据分析等。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楮岛、滨海、昌邑二期风电场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楮岛、滨海、昌邑二期风电场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300套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诊断分析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页面)。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诊断分析团队应至少具有10个经国际认证的II级及以上振动分析工程师(随投标文件提供人员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4日9:00起至2018年11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1月14 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 20日17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2018年 12月4 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