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项目 工期 |
文件售价¥(元) |
1 |
CGZB-2018- 004-029-001 |
对外网站安全监测项目 |
针对信息公司对外网站系统开展常态化安全监测和保障,主动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并在全国两会、重大节日等时期和集团公司重大活动期间,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开展专项安全保障服务。本期采购30个网站安全监测和100人天专项安全保障服务,并按照本次采购单价签署框架协议,满足未来对外网站安全监测范围和专项安全保障服务需求变化所需的后续采购。 |
一年,框架协议三年。 |
1000.00 |
2.3 项目范围
² 信息公司30个对外网站实施安全监测与保障服务,包括漏洞扫描与验证、全年7*24小时实时监测、安全通告、应急保障、技术支持等。
² 重点网站流量清洗服务,对集团门户网站、招聘网站等5个重点网站实施流量清洗和安全分析。
² 集团总部及数据中心互联网安全态势分析服务,基于本地安全防护设备日志信息每周提供安全态势分析报告。
² 敏感时期或者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现场安全保障服务,本期项目采购100人天服务。
² 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5.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资质证书。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4.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同类同规模成功实施业绩和成功案例(已验收)。
5.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6. 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