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湘发改招[2012]14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约12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第80 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水处理站建筑工程 及水电安装工程;主大门及传达室建筑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物流大门及传达室建筑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招标控制价:8980810.2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7]3号、郴建发[2018]55号和郴建发[2018]56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14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