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安电厂干排灰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1.地点:上安电厂;
2.建设规模:上安电厂电除尘、低温烟冷器、省煤器、脱硝干排灰系统干排灰机务、电仪设备维护工作,生产监控系统维护工作。全年常驻电厂不少于23人,其中含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员1人,机务人员不少于18人,电仪人员不少于3人。自备运输工具、施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办公硬件设施条件达到电厂5S管理标准。
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华能上安电厂干排灰系统维护工程,维护范围界定:
3.1 一、二、三单元干排灰系统及公用系统机务部分,维护范围设备界定为:
3.1.1从电除尘、低温烟冷器、省煤器、脱硝干排灰系统各仓泵入口手动插板门(含)至灰库干灰散装机出口及加湿搅拌机出口区间所有设备(自电除尘器、省煤器、脱硝、低温烟冷器灰斗上闸板门以下至灰库设备末端的全部设备、管道、阀门及平台附件等)。
3.1.2干排灰系统供气设备(空压机、储气罐等)及阀门、管路及平台附件等。
3.1.3干排灰设备(含空压机)用水管路、阀门及平台附件等。
3.1.4一、二、三单元灰库内外所有设备(包括地沟、水管等)。
3.1.5一、二单元电除尘器、低温省煤器、省煤器、脱硝灰斗(并包含电除尘器灰斗伴热管路及阀门)。
3.1.6脱硫上粉空压机(含空压机空气出口阀,供空压机冷却水出入口阀)附件等。
3.2 一、二、三单元干排灰系统仪控部分及生产监控系统,维护范围设备界定为:
一、二、三单元干排灰仪控系统部分,系统界定为自电除尘器及省煤器、脱硝输灰、低低温输灰灰斗至灰库以及灰粉处理系统(含空压机房设备)、装灰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的维护和消缺工作。
3.2.1一、二、三单元除灰系统从省煤器灰斗、脱硝输灰灰斗、低低温输灰灰斗、电除尘灰斗(含灰斗料位测量设备、温度测量测量设备、电除尘出入口温度测量设备)至灰库区、电除尘气化风系统、灰库灰分分选系统所有设备的测量元件、执行器、就地控制盘及相关电缆、蛇皮管、PLC控制柜、PLC上位监控系统和通讯网络以及相关附属设备。
3.2.2一、二、三单元电除尘下方电缆桥架、电缆竖井巡检、维护及文明整治。
3.2.3 一、二、三单元除灰系统监控摄像机的维护、定检、消缺、文明整治等工作。
3.2.4一、二、三单元干排灰公用部分,涵盖空压机、干燥器、灰库的所有控制系统、测量元件、执行器、就地控制盘及相关电缆、蛇皮管以及PLC控制柜以及相关附属设备。
3.2.5生产监控系统按照安装位置不同,共划分为14个监控区域(1号机组监视区域、2号机组监视区域、3号机组监视区域、4号机组监视区域、5号机组监视区域、6号机组监视区域、氨区监视区域、一单元除灰监控显示区域、二单元除灰监控显示区域、三单元除灰监控显示区域、升压站监控显示区域、化学燃油监视区域、脱硫监视区域、中水监视区域),共计267个监控摄像机,三套监控服务器、一套流媒体控制平台。
3.2.6全厂智能巡检系统硬件部分。
3.2.7维护基本工作内容
(1)负责生产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
(2)负责生产监控系统临时新增摄像机及相关辅材的安装。
(3)负责生产监控摄像机的现场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摄像机角度调整、防雨罩清理、镜头清理、立杆、爬梯、监控机柜、控制箱维护(刷漆、去污)等。
(4)全厂智能巡检系统(300个点)维护、故障处理,包含蓝牙模块及相关辅材的维护和安装、巡检点地贴维护更换等。
(5)检修、技改新增监控、智能巡检设备的维护工作。
3.3一、二、三单元干排灰系统电气维护范围设备界定为一、二、三单元各灰库的所有电气设备,主要涉及灰库和中间仓加热系统、气化风系统、分选系统、干湿装灰系统、除尘系统、照明系统的所有电气设备,其中主要包括就地电机和加热器、就地控制箱/柜、检修电源、照明设备、操作室控制设备及所有这些设备上附带的动力及控制电缆等、灰库区域及配电室照明、电缆桥架、电缆沟、空压机电机等设备;
3.3.1电气部分维护分界线:上述系统从配电室电源开关及以下的所有电气设备归投标方负责维护,配电室内负荷电源开关以上设备归电厂负责。
3.4维护范围包含上述系统设备在技改、更改、特项项目中新增设的设备及系统。
3.5负责维保范围内机组设备定期检修、临停消缺、设备故障抢修、日常维护消缺等工作。
注:①以上项目中“消缺”定义为单体设备或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和单体设备定期检修及更换工作(施工费用在10000元及以内)及其它一切为维护设备、系统稳定运行而进行的工作;
②以上项目中“维护”定义为设备定期检修、巡检、定期加油、加脂以及卫生保洁、补漆等文明整治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或附属系统(除灰除渣或制粉或脱硫)1年及以上的维保工程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4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