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19年液碱采购招标
上安电厂2019年液碱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上安镇华能上安电厂2019年度液碱计划数量800吨,须提供符合标准的离子膜液碱,液碱(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48%,要求接到进货通知48小时内,将货送到电厂内的指定地点,并专人专车送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液碱生产厂家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时具备条件的以优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4.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液碱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详细供货范围的关键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4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0日17:00止。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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