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耒阳市南京镇南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十二标段、十五标段)第二次 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8】6号文和湘农综 [2018] 45号批准建设,并经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
5、工 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 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合理定价清单。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4个标段,各标段概况见下表:
标段号 |
主要建 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第一标 |
南京镇南京村 |
QP01-1-1象江河护砌400米,JS01-1干道400米 |
920988.83 |
第三标 |
南京镇南京村 |
QP01-2-1象江河护砌400米,QJ02 2#机耕桥,JS01-3干道400米,支路 800m |
973833.68 |
第十二标 |
小水镇界冲村 |
浆砌石渠320米,山塘防渗4处,支路1040米,地坪1砼2120m² |
975414.91 |
第十五标 |
淝田镇集凤村 |
山塘防渗15处 |
917025.44 |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3.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标准,即
3.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和身份证复印件。
3.4、技术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