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工·象山国际工程 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0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其中A1号栋为地上34层/20层,A2号栋为地上22层,A3、A6、A8号栋为地上32层、A5、A7号栋为地上31层,A9号栋为地上34层。S1-S10为沿街商业街及配套设施,均为1~2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5万㎡,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42万㎡。
2.4 工程造价:约85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2.6 工期要求:65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2.9 招标范围: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具体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边坡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建安工程、精装饰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安防工程、智能安装及网络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永久性围墙、室外附属工程 等项目所必需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5.2拟任的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5.6拟任本次投标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 计算得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 长沙
账 号:36815 01001 00135 240
5.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建工•象山国际一期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结果为不合格。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