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对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输煤C4、C7皮带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输煤C4、C7皮带采购
2.2实施地点: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输煤C4、C7皮带采购,C7胶带机输送胶带为加厚型阻燃、耐寒型胶带。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供 货 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至少两项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业绩中应有高寒地区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标委员评标的重要评审内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3项目经理资格:/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的两个电厂成功运行超过3万小时,且已证明安全可靠(以用户反馈证明为主)。
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5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1日16:00止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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