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海口电2019年度消防服务项目
2. 项目概况:海口电厂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境内,总占地2484亩(厂区690亩,灰场1667亩,其他127亩)。电厂现有2台138MW机组分别于1999、2000年投产;2台330MW机组分别于2006、2007年投产;现全厂运行总容量936MW(2×138MW+2×330MW),年发电能力60多亿千瓦时。
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区域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养、调整更换等;建立防火检查等档案资料;积极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教育、消防技能训练等,提高消防队伍的业务技能;制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 本项目工期要求: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招标范围:
1、厂区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厂区围墙附近防火区域消防值班、灭火。
2、消防器材检查、更换。
3、消防培训指导。
三、资金来源:
自筹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资质条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范围的消防技术服务资格证书。
4、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有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摘要页)。
5、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摘要页)。
6、财务要求:投标人单位经营情况和银行资信情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
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9、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2日16:3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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