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南宁公共交通 委托,拟对南宁公共交通 城市公共汽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贵单位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公共交通 城市公共汽车采购
项目编号:KWAD2G2018161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A分标 |
10米纯电动空调公共汽车(快充) |
50 |
1、车辆长度10.20~10.60(含本数)m; 2、充电倍率2C以上。 交整车资料日期:2018年12月15日前 |
B分标 |
10米纯电动空调公共汽车(快充) |
35 |
1、车辆长度10.20~10.60(含本数)m; 2、充电倍率2C以上。 交整车资料日期:2018年12月15日前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交车时间:A分标:2018年12月15日前;B分标:2018年12月15日前。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汽车设备制造商;
(2)承诺交车前企业和所投车型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投标车型产品公告须具备需方要求密封后围形态;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9时整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委托事项及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同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财务部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技术
六、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七、网上查询: ( )、 网( )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