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白璧镇2019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白璧镇2019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已由 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安县发改办【2018】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安阳县投资+镇、村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安阳县投资65%:镇、村配套资金3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ASFGSG2018-060 2.2工程 2.3工程内容及规模:拆除重建供水管理站1处,配套潜水泵1台 ,DN100泵管1套,动力电缆123m,消毒设施1套,铺设配水管线16629米,照明设备1套,压力罐 及其附属设施1套。2.4招标控制价:852129.47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2.8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项目共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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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2015年10月1日以来 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业绩,并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相关截图;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评审报告 ;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且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2018年4-8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拟派本项目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3.7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河南 网站和中国 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 等渠道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3.8投标人 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 16日至2018年11 月 23 日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__2018_年_12_月_ 10 _日_09_时_00_分,地点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分中心开标 二 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5.2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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