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 委托,对福建海晟连锁非烟业务综合电商平台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TC-1822161
2. 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项目完成时间 | 项目 实施地点 |
1 | 福建海晟连锁非烟业务综合电商平台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本项目系统开发实施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实施、培训和验收。 | 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 指定地点 |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该项目系统操作使用单位如下:
序号 | 使用单位名称 |
1 | 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 |
2 | 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 |
3 | 福建泉州海晟连锁商贸 |
4 | 福建漳州海晟连锁商贸 |
5 | 福建龙岩海晟连锁商贸 |
6 | 福建莆田海晟连锁商贸 |
7 | 福建宁德海晟连锁商贸 |
8 | 福建南平海晟连锁商贸 |
9 | 福建三明海晟连锁商贸 |
注:系统具体使用单位为9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认证。
(3)投标人应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且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及其法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投标人需承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员(含配备人员)未被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纳入黑名单、参加本招标项目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未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要求: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售标,纸质投标。
地 邮 编:350003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