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固原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固原支队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NXJLZB-2018-16采用公开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固原支队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1.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1.4采购预算:厨具72000.00元 2.项目编号 2.1委托代理编号:NXJLZB-2018-16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进行审核;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4.报名时间 4.1 公告时间: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3 日; 4.2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 19日至 11月23 日在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报名,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3报名地址:固原市六盘金街C4-1号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5.招标文件获取 5.1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月 23 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 年 12月 13 日 9 时 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3开标时间: 2018 年 12月 13 日 9 时 00 分止, 6.4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固原支队会议室 6.5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一个工作日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7.2缴纳方式及退付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账 号:36000 1409 0000 3244 (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7.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9.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固原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熊必有 18169198932 9.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苏建华 18195451283 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第五标段厨具参数.pdf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