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电厂堆、取料机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电厂堆、取料机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重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连电厂堆、取料机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重新招标】项目
招标范围:
1、堆料机车道两侧及车前视角摄像安装;
2、堆料机驾驶室等高度视角摄像安装;
3、堆料机尾车皮带视角及堆料机卸煤点视角摄像安装;
4、取料机驾驶室等高视角摄像安装;
5、取料机悬臂皮带视角及取料机悬臂下方视角摄像安装;
6、视频系统与原有摄像监控系统的兼容调试;
7、添加改善夜间视觉的照明系统;
8、视频总线的布置与安装。
计划工期:2018年12月10至2018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国内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产品销售商、代理商(需要提供授权证明)或技术合作企业(技术合作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专业领域技术合作文件)。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提供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稳定运行的视频监控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6日9时起2018年11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进行购买。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2日4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