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91台免爬器采购招标(第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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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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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区域91台免爬器 |
依兰风电场66台、瑞信风电场25台免爬器采购 |
855 |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公告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如需继续投标,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黑龙江区域91台免爬器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在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近三年具有不少于独立设计、制造过300套与本次招标工程免爬器相同或类似设备项目的业绩,运行业绩不少于50台(业绩要有合同等相关证明及用户反馈意见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他行业所供设备无重大责任事故,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在风场稳定运行,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和责任问题;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统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19 09:00到 2018-11-26 10:3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19 09:00 到 2018-11-26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