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岗庄40MW鱼塘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场内35kV架空线路工程及间隔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110kV送出工程、场内35kV架空线路工程及间隔改造工程 |
110kV送出工程、场内35kV架空线路工程及间隔改造工程 |
2000 |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公告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如需参加,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kV送出工程、场内35kV架空线路工程及间隔改造工程】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通过ISO体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是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同时均需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近5年内(201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三项110kV及以上等级送出线路工程业绩。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应在近三年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在最近的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生产进度、售后服务等原因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19 11:30到 2018-11-26 12: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19 11:30 到 2018-11-2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