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同舟科技有限公司乌沙山分公司位于浙江乌沙山发电公司院内,公司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4×600MW 超临界中间再热燃煤机组。每两台炉设三座飞灰库,每座灰库的有效容积为 2600 立方米。电厂每年年产粉煤灰约 63 万吨。原灰库共有两个单元,一个单元有三个灰库,共六个灰库。
原灰库设计高度有 29 米,设计最大贮灰容积为 2600M3,(高度:17 米),实际生产中最多可贮灰约 1800 吨(高度:13 米)。干灰卸料口:每个单元有 5 个,共 10 个卸料口。
灰库提供加湿搅拌装置供乙方在应急情况使用,每组装置处置能力为 150 吨/小时,共 6
组,分别安装在 6 个灰罐下。
二、招标范围:
2.1 按照招标方要求做好 24 小时放灰工作;
2.2 在特殊情况下对粉煤灰加湿搅拌进行环保转运。
2.3 细致准确的做好汽车的过衡工作;
2.4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过衡的记录;
2.5 负责车辆及船舶指挥与调度;
2.6 负责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车等工作;
2.7 负责对灰库周边及道路进行卫生清扫及绿化补植;
2.8 负责粉煤灰运输船的靠港离泊工作
2.9 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彻底清扫;
2.10 负责相应台账填写;
2.11 数据的统计、整理、分析和上报;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 2 项 6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固体排放物现场管理或相关业绩, 并附业绩证明文件;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或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解决现场食宿问题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