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联通系统集成河北省 保定市公安局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合作商,(采购代理编号:HBJC-2018002),采购人为联通系统集成 河北省 ,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众信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保定市公安局原有零散机房已无法承载新增设备的运载环境急需整合扩容(包括供电、空间、机房环境等)。本次中心机房利用原警校大食堂建设,机房内整体采用智能微模块化机房技术,提高中心机房整体运营效率和可靠性,实现快速部署、弹性扩展,满足各警种现有机房设备和未来几年新增设备的运行环境需要。)
1.2 采购内容
保定公安局新建机房微模块系统、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网络设备、语音交换设备及安装调测等。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87.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2.1.1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比选申请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提供“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查询信息截图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并且承诺能按照比选方要求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要求比选申请人现场勘察,并提供项目所在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保定市 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2.1.4 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比选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2.1.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的企业申请。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6日,每日8: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获取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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