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对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厂区修缮维护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厂区修缮维护项目
2.2实施地点: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综合行政办公楼、集中控制楼、运转休息室、输煤综合楼、化学综合楼、临建办公区、各门卫室及其它厂区内建筑物(包括设备设施的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净水设备、给排水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跟踪巡检、修理等工作。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服 务 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9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3日16:00止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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