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采购
2.2实施地点: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工期:设备交货的最后截止日期为 2018 年12月 30 日。
2.4招标范围: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厂家授权书
2)投标人的产品流量计应具备以下适用性检测报告及相应的资质证明
3)投标人提供近3年类似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的两个成功使用超过3万小时,且已证明安全可靠(以用户反馈证明为主)。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近5年内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9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3日16:00止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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