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19年度起重、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南京电厂2019年度起重、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负责甲方现有在用电动起重行车、龙门吊车、电动双梁吊车设备等84台,以及起重专业配套使用的猫头吊、手拉葫芦、千斤顶、滑车、卷扬机等大量起重工器具若干,其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定期保养工作、计划检修工作、消缺抢修工作量大,安全要求高,每年都有部分设备需报特检院年检。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承接起重设备常年维修工作的单位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
甲方12台电梯的使用年限较久。因生产区域电梯运行环境较差,受粉尘、雨水等侵害严重,维护工作量大,尤其在机组大小修期间,电梯运行频次高,需要针对性的开展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另外由于不少电梯使用年限较久,设备老化带来的故障或安全风险增大,需要落实针对性的大修工作。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须由具有电梯维护保养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同时具备或共同具备三年内在电力企业内,电梯维保和起重设备的业绩。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或共同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电梯维保单位二星级证书。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具备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作为主体签订合同。联合体投标时,每个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同样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2.4对项目经理的要求:需具有相关特种行业操作证并且持有兼职安全员证书,熟悉相关专业的系统和设备并且能独立从事检修维护工作,在电厂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9日9:00时起至2018年11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17: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04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