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电厂绿化维护及保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热电厂绿化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热电厂绿化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热电厂厂区内
2.2招标范围: 长春热电厂绿化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2.3工期: 2019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家以上发电厂厂区绿化维护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21日9:00时起2018年11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购买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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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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