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区环保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厂区总用地面积:85072.41平方米;机械炉排焚烧炉:2x600t/d;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2x65.3t/h,6.5MPa(a)/450℃;半干法烟气净化处理线:2条(SNCR/喷氨脱硝+旋转喷雾反应塔/喷浆脱酸+活性碳粉喷射/吸附重金属、呋喃和二噁英+熟石灰喷射系统(备用)+布袋除尘装置+双管集束烟囱;渗沥液处理系统:360m3/d:预处理+厌氧+外置式MBR+纳滤+反渗透;凝汽式汽轮机:1x32 MW,发电机1x35MW; 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 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近1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为一级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证明文件: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18年1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招标廉政告知函》(公告附件或向招标代理人索取),并连同上述第1条、第2条、第4条的资质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中山大道。
1.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厂区总用地面积:85072.41平方米;机械炉排焚烧炉:2x600t/d;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2x65.3t/h,6.5MPa(a)/450℃;半干法烟气净化处理线:2条(SNCR/喷氨脱硝+旋转喷雾反应塔/喷浆脱酸+活性碳粉喷射/吸附重金属、呋喃和二噁英+熟石灰喷射系统(备用)+布袋除尘装置+双管集束烟囱;渗沥液处理系统:360m3/d:预处理+厌氧+外置式MBR+纳滤+反渗透;凝汽式汽轮机:1x32 MW,发电机1x35MW; 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 h。
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附件(二)/附件2《招标人工作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在近1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为一级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证明文件: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2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