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厂提标改造项目(诸城地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厂提标改造项目(诸城地区)技术服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朗新明公司水厂提标改造项目(诸城地区)技术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到竣工图等的全过程联合设计工作及现场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进行,满足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1.3.2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工程环保验收结束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朗新明水厂提标改造(诸城地区)技术服务 |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个及以上水量不低于10万吨/天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关于近xx年业绩中的“近xx年”的定义: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xx年(只精确到月份)。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注册会员有关事宜。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21日 09:00起- 2018年11月29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朗新明水厂提标改造(诸城地区)技术服务 |
|
1200元 |
(签订合同之日起)--工程环保验收结束 |
GDCX03-FJZB18-0780/01 |
80086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11日15: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8年12月11日 15:00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