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峰电厂2019年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邯峰电厂2019年液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邯峰电厂2019年用液氨采购,计划采购量约为8000吨,根据需方(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实际消耗量进行结算,签订单价合同,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5日。
调价机制:
1.本合同起始单价为中标价(元/吨、含税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实行价格浮动机制。浮动单价包括运输保险和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2.价格浮动机制的计算方式:
1)开标当日卓创资讯网站(http://www.sci99.com)液氨(河北均价)中间价为基准价格。
2)参考价格:每三个自然月为一个统计周期,统计周期内每周周一液氨(河北均价)中间价的平均价(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若周一无数值则该周数据不计算在内)。
3)每个周期第一个工作日统计上季度参考价格,当参考价格超过基准价格±5%时启动合同价格调整,按超出价格差上调或下调合同单价。计算公式为:浮动单价=合同起始单价+(参考价格-基准价格)。调整后的单价于本月21日开始执行。
4)如遇特殊原因,卓创资讯网站当月无价格时,则浮动单价延续上月价格不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邯峰电厂2019年液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邯峰电厂2019年液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液氨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扫描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加,同时具备条件的以优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液氨销售业绩合同(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详细供货范围的关键页)。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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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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