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发电四期2×350MW热电联产工程#2机组煤场封闭项目土建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新疆哈密发电四期2×350MW热电联产工程#2机组煤场封闭项目土建施工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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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组煤场封闭项目土建施工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机组煤场封闭项目土建施工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等情况。投标人在近五年(2014年-2018年)必须具有至少2项类似工程施工及投运业绩,并提供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盖章的签字页、相应的书面证明投运的支撑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15-2017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23 08:31到 2018-11-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23 08:31 到 2018-11-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