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上安电厂消防及监控系统维保,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安电厂消防及监控系统维保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安电厂消防及监控系统维保。
2.2建设地点:上安电厂。
2.3招标范围:工程部维修专业所辖的消防设备巡视、消缺、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和抢修等全部工作;华能上安电厂工程部维修专业所辖的监控设备巡视、消缺、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和抢修等全部工作;非生产区路灯维护、消缺;电厂东西门门禁系统及其软件维护消缺,生产区车辆抬杆系统维护、消缺;自备运输工具、施工器具。 评标价以净税价计算,含税价做为签订合同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工期:本项目按照总工期3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招标,中标后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次服务期限为12个月)。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投标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河北省外的投标人需提供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9号)规定已经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及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三年及以上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消防维护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消防中级工资格,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11月22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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