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煤泥储存晾晒池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煤泥储存晾晒池改造。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煤泥储存晾晒池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煤泥储存晾晒池改造
2.2建设地点: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建两座煤泥储存晾晒池(长35米×宽25米×深4米),晾晒池二端设计4m宽运输车辆通行通道(坡度25°,长10m防滑车道),便于车辆上下通行,通行的车辆主要用于储存晾晒池内煤泥清理工作。池底混凝土采用C30,抗渗等级S6,厚度400mm,总计764m3;池壁混凝土采用C30,厚度300mm总计316m3。施工时首先对一座储存晾晒池进行改造,另一个进行煤泥储存使用,待头一个完工倒池后进行施工,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
9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5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程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
2.6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不允许分包。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在近年内(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不少于2个电厂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23日09:00起至2018年11月29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