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阜新公司华锐机组涉网特性配套蓄电池改造),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阜新公司华锐机组涉网特性配套蓄电池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阜新阜北、彰北风电场共有华锐SL1500机组500台,变桨系统采用铅酸蓄电池供电,本项目计划对52台机组蓄电池系统进行改造,更换为锂电池方案供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具有锂电池(在风电机组中使用)销售或设计或制造或改造相关业绩,业绩不少于100套(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各项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11月24日9:00 时起至2018 年 11 月 29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进行购买。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