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概况
规模:一期工程处理规模1×600t/d,一期工程汽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2MW,二期新增1×600t/d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一期工程已建成,本次建设内容为二期工程,其中:焚烧采用往复式机械炉排工艺;烟气净化采用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余热回收锅炉选用中温中压锅炉系统;配备1×12MW汽轮发电机组;渗滤液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两级反渗透(一级STRO+二级卷式RO)”的工艺;飞灰采取螯合剂+水泥稳定固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安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具备锅炉安装1级、压力管道(GC2级、GD2级及以上)、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A级)】。
3.3、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建筑或安装工程,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安装工程,或工业建筑或安装工程业绩2项及以上。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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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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