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镇龙山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广西贵港镇龙山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绘、微观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广西贵港镇龙山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新能源)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需提供资质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2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2个山区风电场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个风电场成功投运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投运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3投标人拟任设总至少具有1项49MW及以上山地风电项目担任设总的经历;需附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18年12月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26日9:00起至2018年11月30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15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