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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19年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26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19年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一、招标条件

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19年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东方电厂电厂专用煤码头为5万吨级,可停靠6.5万吨煤船。码头现有桥式抓斗卸船机3台,每台卸船机额定生产能力800t/h,承担着东方电厂4×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所需的燃煤供给和卸煤任务。码头配置有5台煤船清仓用的推耙机,其中4台山东山推公司的履带式推耙机,1台山猫公司的履带式推耙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19年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装卸搬运能力,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码头作业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 项目经理应具有与管理本项目相适应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18年12月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26日9:00起至2018年11月30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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