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子煤销售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子煤销售项目
2.2项目概况: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安装2台600MW级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配套的磨煤机为中速磨,两室四电场电除尘器,干式输送到灰场的3座干灰库内,锅炉底渣采用风冷式钢带排渣机除渣系统,除渣方式为固态连续除渣输送到渣仓。
2.3投标参考信息
- 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1、#2机组目前正常运行。
- 机组设计年利用小时为4800小时;设计煤耗(额定工况下)为294g/kWh;每台机组年消耗原煤约为120万吨。
- 设计煤种为淮南煤,校核煤种为平顶山煤,煤质分析指标如下:
项目 |
单位 |
设计煤种(淮南煤) |
校核煤种(平顶山煤) |
收到基全水分 |
% |
5.7 |
6.0 |
空气干燥基水分 |
% |
1.44 |
|
收到基灰分 |
% |
28 |
30.8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 |
42.5 |
35 |
收到基固定碳 |
% |
54.2 |
53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kJ/kg |
21300 |
20930 |
全硫 |
% |
0.41 |
0.5 |
- 一般情况下,电厂出灰和出渣的比例为:灰占88%,渣占12%。
- 电厂燃煤锅炉配置的电除尘的设计除尘效率为99%。
- 电厂燃煤锅炉配置脱硫设施的设计脱硫效率为95%。
- 招标方不承诺石子煤的最低发热量和石子煤产量等指标。
- 交付点和运输方式:
- 石子煤交付点在电厂指定堆放场地,由投标方自己安排装货,运输方式为车运。
(9) 预计本期固体废弃物的产量为:石子煤销售量约8000吨。
(10) 预计全年销售石子煤产量约8000吨。
(11) 石子煤根据年产量划分为一个标段,预估全年石子煤总量为80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3.6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炉渣或建筑材料的加工或销售。
3.7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具有石子煤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7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运输能力或租用车辆、船只的合同资料。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4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9日17:00止。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09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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