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对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增设调度网络安全监测装置EPC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增设调度网络安全监测装置EPC工程
2.2实施地点: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工 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
2.4招标范围:增设调度网络安全监测装置EPC(详见技术规范书)。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2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适合的相应资质。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黑龙江电网省调系统有相关数据采集传输、主站数据接入或至少设计、集成、调试过类似本技术协议提出的电网调度数据网或者安全监测装置系统的业绩。请提合同扫描件具体包括业绩明细,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应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的认证证书。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方提供的与本技术协议相当的电网调度数据网或者安全监测装置必须具有至少2套一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的经验(以用户反馈证明为主)
5)近5年内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26日9:00起至2018年11月30日16:00止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