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项目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1#承包商营地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梨园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左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为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上游与两家人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阿海水电站。电站坝址距鸣音乡94km,经文化至丽江公路里程180km(经玉龙雪山景区至丽江166km),距大理市公路里程360km,距昆明公路里程686km,距攀枝花市公路里程约455km(经宁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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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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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1#承包商营地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工程 |
梨园水电站1#承包商营地职工宿舍、办公楼、食堂及附属设施拆除等项目。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1#承包商营地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工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类似规模建筑物拆除施工经验(2013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5.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7.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资格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且担任过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兼任。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需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施工经历证明、曾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书及证明材料的视为无相应资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27 13:30到 2018-12-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27 13:30 到 2018-12-03 17: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