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工程04标段
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302431616022XQ-20181115-02263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工程已由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轨交招施[2018]7
2.3建设
2.4工程概况: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东起平凉路,西至金昌路,北起广场主席观礼台,南至广场南路。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对现东方红广场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建设地下两层、局部三层,增加商业及停车位;2、对东方红广场周边地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及管线进行迁改;3、对东方红广场地面铺装、绿化美化、景观照明进行提升改造。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4日。 2.6招标范围: 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资格预审01-03、06标段招标范围中不包含本次资格预审招标范围,故第04标段:包含机电安装 、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照明工程 、管线预埋等。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19520.10万元,其中机电安装9603.16万元、装饰装修8262.81万元、消防工程1154.10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或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1.2拟派
3.1.3申请人根据甘建建 231号文及甘建建〔2016〕46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不少于14人【包括
3.1.4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自成立之后的第一个财务年度至2017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资信证明; 3.1.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6申请人近五年 至少有一项已完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 注: 类似项目:与招标项目规模类似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施工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合并计算为一个同类工程; 3.1.7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
3.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