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生产现场、办公楼等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生产现场、办公楼等保洁服务项目已由电厂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新街,距大连市约20km,距大连港6.9km。大连电厂总装机容量1400MW,共有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火力发电机组。电厂分两期建成,一期工程引进两台由日本三菱集团制造的350MW机组,二期工程引进两台由美国西屋电力公司、三井巴布科克公司供货集团制造的350MW机组,两期机组分别于1988年和1998年正式投产。
为保证生产现场、办公楼等干净整洁,大连电厂对生产现场、办公楼等保洁服务按年度进行外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大连电厂生产现场主厂房区域(燃料除外)、办公楼、招待所、食堂、健身中心等附属区域及厂区环境卫生保洁,为电厂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产环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生产现场、办公楼等保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700兆瓦及以上发电厂现场清扫或保洁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12 月4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获取方式:1.购买:本项目通过(以下简称)全流程电子招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 -->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5.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