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距离赣县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km和19km。电厂北距323国道及京九铁路2km,东邻贡江,厂址东北面4km处为江口镇(赣县火车站)。华能瑞金电厂一期工程安装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8年底投运。二期扩建项目建设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已列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振兴发展规划中能源类首个项目,是华能集团“央企入赣”规划建设的“红色”项目,也是省、市重点工程,工程计划 2018年底开工,2021年投产。本项目适用于华能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等相关工作。
范围: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及其配套施工工程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室检测实验和母体实验室检测实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华能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场地平整、进厂大件运输道路等)所有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土建工程、钢结构的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检验工作。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土建试验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60万及以上火电机组第三方土建实验室服务业绩。
2.投标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资质证书。
3.主要人员资格:第三方土建实验室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试验员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9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3日17时00分止。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