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9年度电厂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电厂建设的湿法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粉烟气喷淋法脱除SO2工艺,在燃用设计煤种、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处理100%烟气量、脱硫效率大于95%。脱硫用石灰石由船运至石洞口脱硫专用码头,通过卸船机及输送带进入脱硫系统的石灰石储罐。
2.2 招标范围
标段号 |
项 目 |
数量(吨) |
备注 |
第一标段 |
石灰石 |
60000 |
石灰石成分要求 CaO ≥52% 白度 ≥70% 二氧化硅 小于1.6% 粒度 10-20mm |
第二标段 |
石灰石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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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石灰石 |
30000 |
供货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连续供货能力,紧急情况下中标人在收到石灰石通知后四天内按要求数量供货到生产现场;合同数量为暂估,按实结算,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专项资格条款:
3.7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石灰石购销合同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3.8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家300MW及以上级别的火电厂成功应用业绩。在供货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需附有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及关键内容页并提供供货应用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9投标人具有稳定的运输船舶(运输可以是委托第三方,但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
3.10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三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不得有偏差,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9日9:00起至2018年12月04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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