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号烟囱内筒防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2 号烟囱内筒防腐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2 号烟囱内筒防腐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湖南省冷水江市沙塘湾镇太平村,
工期:承包期限:主体工期 7 个月(不含临时烟囱施工,计划从 2019 年 5 月 1 日- 11
月 30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主)。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2 号烟囱内筒防腐改造工程。招标范围包括:2 号烟囱内筒防腐改造的 EPC 工程。主要方案为,将原烟囱内筒更换为玻璃钢内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筒拆除、内筒更换、挡烟墙和两侧入口烟道的拆除及安装、楼梯平台拆装、CEMS 装置的移位安装、临时烟囱的制作安装及拆除、安装金属构件的油漆防腐等。
具体承包工程范围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3近 5 年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同等规模烟囱玻璃钢内筒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合同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投标人原因)、终止,财产被整体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 3 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投标人近半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为准)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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