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伊敏煤电公司伊敏电厂化学专业一期精处理补充树脂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因一次招标,报名家数未达到法定最低数量要求,现对伊敏煤电公司伊敏电厂化学专业一期精处理补充树脂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伊敏电厂一期两台机组,每台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各设三个阳床及三个混床,每个阳床分别填充8立方米阳树脂,每个混床也分别填充8立方米树脂,其中阴树脂、阳树脂各4立方米,阴树脂、阳树脂均为国产的江苏苏青树脂。由于机组长周期运行,各混床内的阴、阳树脂量均有不同程度缺失,低于原始填充标准。为保障一期精处理设备稳定运行,满足机组给水水质要求,需新购置部分树脂对精处理系统各混床进行有效补充,以达到精处理系统混床的初始填充标准。
本项目是伊敏电厂化学专业一期精处理补充树脂购置计划,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化学专业一期精处理补充树脂采购2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 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业绩要求:
须提供近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份类似货物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的树脂不是原使用品牌,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树脂混合使用实验合格报告。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委托书,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3日09时起至2018年12月8日17 时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12月3日09:00至2018年12月10日17:00)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