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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03     浏览:5    
核心提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T-HBNY-QT201830D)项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QT201830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
 
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18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电厂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东北面约 2km 黄家矶上游南岸。厂址东距鄂州市 38km,西距武汉市约 30km。一期工程已建设 2×330MW 燃煤机组,2 台机组分别于 1999年 1 月和 4 月投入商业运营。二期工程扩建 2×650MW 燃煤机组,于 2009 年 12 月和 2010年 1 月投入商业运营。鄂州一期超临界机组,配 2×1072.1t/h 燃煤锅炉,全烟气脱硫。一期烟气脱硫工程由武汉凯迪公司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建设,于 2007 年投入运行;2008 年由凯迪环保公司对脱硫装置进行增容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包括每台机组采用双塔双循环工艺,新建一座吸收塔作为二级塔,原有吸收塔利旧作为一级塔,改造后在一级塔只投入任意两层喷淋层、二级塔喷淋层全部投入的状态下,在设计煤种、锅炉 BMCR 工况、一级塔入口为设计烟气条件下,出口 SO2 和粉尘排放浓度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同时,预留二级塔顶部安装湿式静电除尘器的条件(湿式电除尘器拟采取钢梁支撑)、二级塔出口烟道预留 MGGH 的安装条件。现有吸收塔及其进口烟道的检修工作(不包括搅拌器、浆液循环泵)属于本次改造范围,检修所需备件由招标人提供(吸收塔内部防腐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同时新建一座事故浆液池作为 2 台机组公共部分设施。
 
本改造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投标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的的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安装、施工(含原有设备的拆除)、原有设备(系统)检修和改造、分部及整体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性能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包括所有因本改造引起的电气、仪控等相关系统设备变更的所有工作,以及拆除现场所有施工区域废弃不用的设备和管道。在改造过程中必须保证现有机组的安全运行。
 
2.3 工期
 
1 号机组定于 2019 年 4 月停机进行改造,2 号机组定于 2019 年 9 月停机进行改造。对于每台机组,要求必须停机改造施工的工期不多于 4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已完工验收的国内 3 台 300MW 级及以上机组新建或改造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不设置湿式除尘器的情况下满足 SO2、粉尘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工程项目(应提供合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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