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滤油机壳体加工
(2)资金来源: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西安热工研究院阎良生产基地
(4)项目规模: 约400台(单价合同,以实际加工数量进行结算)。
(5)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暂定服务期3年,自2019年至2021年。
1.2招标范围
滤油机壳体加工,2019年至2021年共3年,约400台设备,签订框架合同,最终以实际加工数量及单价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机加工设备供货业绩3项,提供符合条件业绩供货合同扫描件。
2.4投标人须为制造企业,不接受与滤油机产品(不包含本产品)生产或销售有关厂商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04日9:00起至2018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止上传相关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04日9:00起至2018年12月11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