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HBCT-170202-108。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项目概况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两台350MW燃煤发电机组(机组编号为#10、#11),总装机容量700MW,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祥和大街2666号。
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东由留村南,老厂区位于悟思村南。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区域的治安保卫、监控、防火、防盗、防破坏、门卫值勤、巡逻守护、交通疏导、车辆指挥以及大型集体活动等安保服务;维护招标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招标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招标人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完成抢险等工作。
2.3服务期限
一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前注册资本为准)。
3.2投标人成立时间三年以上,并取得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验,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派驻的保安经理、队长须持有二级保安职业资格证书,保安队员人数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且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从业资格证》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职业资格证》,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4.1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保安服务的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至少四家大型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保安服务合同。
3.4.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独立承接的发电企业保安服务业绩。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有能力完成岗点遇有突发事件时可随时增派人员100人以上。
3.7投标人注册地非项目所在地所属地市的,须书面承诺中标后7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的项目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3.9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10.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10.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10.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3.10.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0.5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取消该投标人参标资格,并在今后五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05日至2018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