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职工常日班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职工常日班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职工常日班通勤车租赁,包括14条常日班通勤车线路,4名外聘驾驶员。
2.3项目总工期要求:项目服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具备经营范围中包括车辆租赁或相应服务要求的经营内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全国道路旅游运输企业等级证书二级资质或以上企业。
3.7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5项及以上客车租赁类似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05日9:00起至2018年12月10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1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11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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