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电厂2019-2021年度全厂消防系统设施维护及保养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方电厂2019-2021年度全厂消防系统设施维护及保养工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方电厂2019-2021年度全厂消防系统设施维护及保养工程。
2.2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南路15-2号东方电厂生产区域。
2.3招标范围:东方电厂2019-2021年度全厂消防系统设施维护及保养工程。
2.4工期: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02月28日,本项目分三个年度签订合同,招标人每年底对中标人进行供应商考核评价,评价合格后则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招标人将重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确定以后年度供应商。(评价标准参照《华能东方电厂承包商安全考核和评价管理办法》) 。
2.6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50MW及以上维护及故障检修业绩,或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在消防系统从事主要设备运维、检修或建设安装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及以上资质,熟悉电力系统相关设备结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2013年1月1日至今)项目运行、检修和维护经验,附相关证明文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需提供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保证明。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 年12月6日 9时起至2018年12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 年12月6日 9时起至2018年12月13日17时止)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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