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路三号院房屋屋顶隔热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民航新村及金水路三号院房屋屋顶隔热层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83.25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3.1 资质要求:须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不小于100万的房屋屋顶隔热层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10月1日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 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近一年的连续交纳证明,即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2月07日08时30分00秒---2018年12月14日17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