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三块石大坝生态环保修复工程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潼南区三块石拦河坝工程是潼南城区30万城镇居民重要的城市饮用水源取水地。该工程位于涪江干流上,通过拦河坝拦截涪江径流,经三块石大坝左岸人工运河引水至潼南区江北水厂,解决潼南城区30万人的供水问题。
三块石拦河坝工程从1979年9月建成至今已有近40年历史,坝枢及引水渠道经历过多次重大险情,并进行了维修。2018年7月12日,涪江上游普降暴雨,三块石拦河大坝遇到20年一遇洪水,覆盖层段被洪水冲毁。鉴于该拦河坝工程为潼南区城镇居民的供水水源提供保障,拦河坝垮塌后,对潼南城区城镇居民饮水造成困难,本次对三块石大坝修复加固。因项目施工地点处于乡村,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施工材料进场道路情况。
2、招标范围: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 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
3、采购数量:散装水泥23000吨、袋装水泥2500吨
4、交货时间:2018年12月起,按照工程进度需求持续供货,货物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数量自通知起2日内到达施工现场,实际到货数量以招标人设置在施工现场的电子地磅的秤重计量为准,具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5、交货地点:潼南三块石大坝生态环保修复工程项目部指定的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附有相关机构及制造厂家带二维码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和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检测报告,招标人现场指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复检,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付款方式:
7.1支付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
7.2每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检测合格后,供方提供含增值税的正式发票,需方履行完内部手续后,当月结清除质保金以外的货款(当月结算款的95%),预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同等工程供货业绩,在近5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7日至2018年12月16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